2024年7月10日,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弋江区(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弋政办秘〔2024〕2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1.《弋江区(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弋政办秘〔2023〕15号)文将于2024年8月4日到期。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文件精神,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的主要条件,原政策中部分条款需要调整优化。
2.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列为重点任务,对促进中小企业的专利转化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对于激发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弋江区“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弋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重点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的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进一步加强弋江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
(二)落实省、市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激励的基本保障作用,通过完善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价值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产业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围绕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服务及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助力我区知识产权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部门调研情况。2023年8月4日《弋江区(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弋政办秘〔2023〕15号)一文印发,政策试行期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多次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辖区重点企业调研收集意见,归纳总结政策不足之处,并前往合肥高新区学习吸纳优秀政策条款。
(二)起草初稿。自2024年3月份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标先进地区并结合国家、省、市最新政策导向,经过多次研究和修改,于2024年5月11日形成初稿。
(三)征求意见。2024年5月16日,通过易政网向相关部门及街道征求意见,收到区农水局意见反馈1条;2024年5月15日至6月14日在弋江区政府网向社会公众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集,收到意见反馈1条;2024年5月24日,召开政策征求意见会,弋江区11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代表参会,会上收集意见3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充分研究反馈意见,吸收采纳部分意见,最终形成《若干政策(修订)》(送审稿)。
(四)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2024年6月25日,《若干政策(修订)》(送审稿)通过区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和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五)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2024年6月30日,经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更加凸显,关键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布局实现重点突破,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一)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能力显著增强,企业、高校院所高价值知识产权协同创造更有效率,知识产权管理政策、制度和机制保障更加完善,全省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长。
(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
(三)知识产权运用效率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健全,转化效益显著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高,助力我省新兴产业聚集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四)知识产权服务品质显著跃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更加科学,全面建成覆盖广泛、层级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强大、服务规范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五、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修订)》共分为四部分,分别是:1、总则;2、专项资金使用范围;3、专项资金支出管理;4、附则。
(一)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制定政策的目的意义,并规定了实施对象和实施范围,对奖补兑现的责任部门重新作了调整。
(二)第二部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保留《弋江区(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弋政办秘〔2023〕15号)文第五条8/11/16款、删除原1/2/14款,以质量和价值为导向优化其他政策内容,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5个方面整合为14条政策。政策突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激励导向,更注重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首次提出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融资租赁、证券化、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等创新工作的激励政策。统筹推动知识产权创造活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三)第三部分:专项资金支出管理规定了政策的实施方式,对奖补兑现过程中出现的诚信问题处理作了说明。
(四)第四部分:附则对政策的实施时间做了说明,并对与该文中奖补政策相悖的政策做了说明。
六、创新举措
(一)重点突出。《若干政策(修订)》紧抓专利转化运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更加关注价值增量的培育和产业链的强化,具体体现为“三个突出”。一是突出质量导向。将提升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作为推动专利转化运用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优化高价值发明专利评价机制,淡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的奖励政策。二是突出机制创新。聚焦制约专利转化运用的堵点难点问题,助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鼓励围绕新能源及智能网络汽车、第三代半导体等重点产业领域,实施一批产业类、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高价值专利研发布局;优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政策,唤醒“沉睡”专利,尊重市场主体选择的基础上引导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降低技术交易场成本,充分释放专利价值。三是突出转化实效。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在专利转化运用方面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服务类型,支持合作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和壮大专利密集型企业,铸牢政策“后盾”,加大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推广力度;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完善专利保险、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政策,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模式开展融资,真正实现“知产”变“资产”。
(二)内容优化。加强与省市政策比对,强化区级政策错位补差效应,对属于需要区级配套的同类上级政策,区级不再重复加码。政策发布后将配套发布实施细则,明确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组织申报时间、审核程序等事项。对荣誉资质等有上级批文的政策一律实行“免申即享”,对难以数据化类奖补项目,实施“评”“兑”分离,尽量实现“免申即享”全覆盖。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弋江区(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区、示范区为契机,推进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若干政策(修订)》的实施,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强化落实手段。以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落脚点,充分利用现有良好的银企环境、有效的第三方服务资源,助力园区企业政策落实。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科
解读人:方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4820570
电子邮箱:yjqscgfk@163.com。